1、招标及回购单位:
1-1 招标单位:重庆巴南区体育局
1-2 回购单位:重庆巴南区体育局
1-3 招标方式:BT代建模式
1-4 新建巴南区体育馆工程,已经重庆市巴南区计委批准立项,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按投资建设转让移交建设(即BT投资建设回购);
1-5 招标单位作为巴南区体育馆工程建设管理和回购单位;
1-6 投保单位作为重庆市巴南区体育馆的投资承建和转让移交单位;
2、项目名称:
巴南体育馆工程
3、 项目简介:
3-1 注(具体情况体育馆论述);
3-2 投融资规模;
3-2-1 投资建设范围:
新建巴南区体育馆工程总承包(及交钥匙工程)
3-2-2 投资规模5000万元(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
3-2-3 本工各式建设工期暂定为18个月,开竣日期按招标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4、融资利利息:
4-1 工程投融资约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包含前期费用)
4-2 工程建设其他费:
4-2-1 前期费用,中标单位按接到中标通知后10日内提交 ?????元的前期费用,费用到招标单位账户之日开始按商业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息计息;该资金及利息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4-2-2 对投保单位提供给招标单位使用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专项资金及利息。
4-2-3 投融资利息包括建设工程其他费用专项资金利息和(以招标单位使用日期为投资计算的起点)建设投资资金利息(以双方确认的单位工程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审计清单价款为投资计息的起点)按国家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计算,回购期投速效资金处息(以分年度回购款支付时间为该回购款计息截止时间)利息计取高于国家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计算。
5、项目回购价的确认与支付:
5-1 定额标准:按照99建筑定额,审计总造价不下浮;
5-2 工程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利息,单位工程开始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
5-3 工程计息,施工期间利息,单位工程开始按银行同期基准利息计算;
5-4 项目回购价=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计量总价(含变更)+工程建设其他费利息+工程回购期投资利息:工程量总价利息;
5-5 自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移交之日起,验收合格一年之内,支付总金额40%,二年之内,支付总金额的30%,三年之内支付余下总额的30%支付回购款及回购期利息。
6、招标条件:
6-1 投标单位必须实质性的满足上述条款,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废标;
6-2 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单位在提交正式投标书时必须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才能进入工程招标,未中标单位的投票保证金在决标以后10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工程开工后10日退还。
6-3 其他优惠条件;
7、评标原则:
7-1 投标单位实质性满足6-1、6-2、6-3为有效标;
7-2 综合比较各投标单位的优惠条件,排列投标单位的名次,第一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工程担保:
巴南区财政局出具担保或出具相对土地担保,区政府、区人大出具相应批示。